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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海淀区人大代表选举选民信息录入核查工作的通知

单位(作者): | 更新时间:2021-09-16 |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选民摸排登记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落实选民登记“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的三原则,现将选民录入名单反馈给各单位进行核查,如有漏登、错登、重登的情况,请各单位按要求进行反馈。

一、选民登记

1.凡年满18周岁、在校学习的全日制学生、户籍在北京的教职工(含校聘、院聘等)按照单位优先和便于参与本选区选举工作进行选民登记。(计算方法:到本次选举投票日2021年11月5日满18周岁,即2003年11月5日24时以前出生的公民符合年龄条件)。

2.户籍不在北京的学生也应进行选民登记。

3.户籍不在北京的教职工(含校聘、院聘等),需提交资格转移证明后,可以在我校录入选民。

4.因外出交流、出国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与选举投票工作的师生员工,本人确认要登记的,应进行登记,后期可委托他人进行投票。

5.香港、澳门师生员工依法分别在香港、澳门行使选举权利,不进行选民登记;台胞师生员工线下选民登记。 

6.在职学习的非全日制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参与选举投票的便利情况,选择在其工作单位或在我校进行选民登记。

7.在昌平、管庄、顺德研究生院校区工作和学习的师生员工原则上应在驻地选区登记并参加选举。

二、核查内容

1.以选举办反馈的最终录入选民名单为蓝本,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应该录入的选民,应在最终名单中,如不在最终选民名单中,需提交相关证明:如弃选声明、本人明确不在本选区登记的声明(短信、微信等形式)。

2.非全日制、定向、委培、双培等类型的学生,虽未录入选民名单中,请各单位负责告知本人到所在工作单位、原培养单位或社区进行选民登记。如本人提出在学校进行选民投票,则需要录入选民信息。各单位做好通知记录留存。

3.户档滞留在我校的毕业生,应告知并建议该类人员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如本人提出在我校进行选民登记,则应该将人员信息录入(此项工作由招就处完成)。

4.昌平创新园区(包含工程技术研究院、国科中心)、管庄校区(包含融创院)、顺德研究生院按照属地管理进行选举登记,2021年11月在昌平创新园区、管庄校区、顺德研究生院学习的学生(新生+老生),学生所在学院无需在学院路街道上报。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核查是否有漏报情况,重点核查常驻融创院以及在昌平创新园、管庄校区的老生情况,做到底清数明、应登尽登,防止出现本部和分校区都未登记的情况。具体核查人员见附件1。

5.因外出交流、出国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与选举投票工作的,可委托他人进行投票。如本人确认不在学校参与投票选举,可不进行选民登记,学院上交弃选声明或保留联系记录台账。

6.各单位要单独报送台胞师生员工的选民名单。(报送模板与之前一致,身份证栏改成台胞证,并留有台胞证的复印件)。

7.请各单位核查选民电话号码是否正确,确保选举日当天可以联系到该选民前来投票。

三、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13日16:00前,将以下三份材料电子版发送至ustbxj@ustb.edu.cn,纸质版签章送交办公楼404选举办:

1)《最终选民名单》(excel文件中的表2,电子版+纸质签名版,二者保持一致);

2)《选民信息修订名单》(excel文件中的表4,电子版+纸质版,二者保持一致;若无修订请交空表);

3)《个人放弃选举权声明书》。

备注:联系记录台账等各单位自行留存备查,无需上交。

 

联系人:郝勇飞    电话:62333565

邮箱:ustbxj@ustb.edu.cn

 

北京市海淀区选举委员会学院路街道分会

第二选区选举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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